守護大名

守護透過鎌倉末期地方武士互相結合,成為各地最有實力的人物,室町幕府靠他們的力量而成立。足利尊氏除了以前的大犯三條,還給守護新的權力,並任命細川、斯波、畠山等足利氏一族為各國守護。1352AD發佈「半濟法」,將一國莊園年貢的一半交給守護,由他分配給地方武士;至足利義滿時代,不但擴大到全國實行,還將莊園土地的一半割給守護。

鎌倉時代地頭的後裔與新興的中下武士,在地方上擁有一些實力,稱為國人;近畿等先進地區的農民與名主,則聯合起來要求減免年貢與勞役。國人為了對抗農民,最後都集結在守護底下,最後家臣化。

面對愈來愈強的威脅,莊園領主只有將年貢徵收委託給守護及其家臣,稱為「守護承包制」,加上守護也會將土地賜予家臣,南北朝之後,很多莊園土地已脫離過去的領主手中,包括國衙領。

守護透過這些方式全面統治一國,並開徵土地稅,這樣的體制稱為「守護領國制」,為首的就是守護大名,這是十四世紀後半出現的。

室町幕府

室町幕府在初代將軍足利尊氏與二代將軍足利義詮時期都不穩定,內部一直有鬥爭,所以將軍也要靠各地守護大名,因此初期是帶有守護聯合政權的色彩。而守護大名雖然在地方上是一個特定的「國」的守護,但其擁有的領土也常常是在別人家的國中,相對地自國境內的武士也不都完全是其家臣,因此守護大名也需要借助幕府的權威。室町幕府初年,幕府與守護大名是彼此互惠型態。

至第三代足利義滿時期,幕府基礎穩固,便開始進行削藩。1391AD,義滿趁佔有全日本66國中11國的「六分之一大人」山名氏清一族內亂之際出兵,將其削至兩國;1399AD打倒兼任6國守護的大內義弘一族。義滿在打倒有力守護大名,並促成南北朝統一、幕後操縱存續的北朝,因此在1394AD讓位給兒子義持同年就任從一位太政大臣,成為身兼全國武家棟樑的將軍與朝廷最高職位太政大臣,是真正實際統治者。義滿在京都建「花之御所」的豪宅,在北山別墅建了貼金箔的金閣,招待天皇時是以同等地位對待,對外國也自稱「日本國王」,死後甚至獲得太上法皇的稱號。

室町幕府組織與鎌倉幕府後期類似,不過將軍之下的管領是輔佐性質,不像執權是實際掌權者。管領之下有管財政的政所、京都警衛與刑事裁判的侍所等。管領由細川、斯波、畠山輪流,稱三管;侍所所司由山名、一色、赤松、京極四家輪流,稱四職。地方組織方面,在鎌倉設置鎌倉府,足利尊氏三子基氏出任鎌倉公方,往後子孫世襲,掌管關東八國、伊豆、甲斐、陸奧、出羽。鎌倉公方下設關東管領,由上杉氏世襲,其他機關類似幕府本身。其他地區則有九州探題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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